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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节(2 / 2)


  他刚才是惊吓?心虚?恐惧?为的什么呢?

  正气小哥哥,他可能也没那么正气,不过……

  卢斯舔了舔嘴唇,低下头,刚才竟然鸡动了啊。

  ——卢斯的身体一直不好,十三岁该有的忄生发育却没有到来,变声不来,甚至早上第三条腿都不立正。最近卢斯尽量保证自己的饮食和营养,再加适当的锻炼身体,早晨的起立出现了,平常的冲动也到来了。

  o(* ̄▽ ̄*)o不错,这才是正常的男孩子啊。

  初五,除了冯铮躲了卢斯一天之外,没什么事。不过吃了晚饭,卢斯主动去敲了冯铮的门。

  “栓柱……”来开门的冯铮,在看到卢斯之后,面色依然不太好,虽然从他眼中已经看不见昨天的惊恐,但忧虑与心虚反而更多了。这让他那张英挺的少年面孔在卢斯看来,多了点可怜兮兮的味道。

  “铮哥,明日开始咱们正式当值了吧?”

  “是。”

  “那明天记得要帮我来扎‘国法’啊。”

  “……好。”

  “行,那我就走了。铮哥早些休息吧。”卢斯转身走,他都走到家门口了,才听见身后关门的声音——两家中间就隔着一家,门轴不是太好用,现在这时候铁尺巷里也没多少人,能听见很正常。

  第27章

  卢斯看不见冯铮的表情,冯铮也看不见卢斯的。其实卢斯有那么点后悔,何必呢?远了不是更好,何必非得要来招惹人家小孩子?好像刚才大脑竟然没怎么思考。

  回到自己家里,卢斯刚要进屋,柳氏出来了,硬着头皮问他:“栓、栓柱啊……你看开春了咱们家是不是养点小鸡?”

  卢斯从怀里掏出一两银子:“给。”

  柳氏吓了一跳,没想到卢斯这么干脆,甚至没敢伸手去接银子,还是卢斯拉着她的手,把银子塞进去的:“谢……”

  “娘,你说,新买来的小鸡会不会让人家借走?”

  “!”柳氏一惊,抬头看见的就是笑眯眯的卢斯,其实她是比卢斯高的,毕竟是个成年人。可她总是弯着腰,垂着头,所以竟然很多时候要抬头才能看清继子的面孔。

  可真的是很俊俏的一个少年人,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都是弯弯的。冬日的天暗得早,明明现在天空已经暗沉了,可看着他的笑容,却能让人觉得天仿佛是又亮起来了——那是别人的感觉吧?此时柳氏却打了个哆嗦,后退了一步,如坠冰窟。

  没等她想明白自己该怎么说,能怎么说,卢斯已经回自己的屋去了。

  初五这一天,三更天,外头老孙头跟他儿子开始敲梆子了。这时候才凌晨三点,外头黑灯瞎火的。卢斯肚子里骂骂咧咧的就起床了,现代这时候,不是在被窝里的那也是夜生活刚结束,准备进被窝的。捕快们却是都得起来,当班了。

  依旧是卢斯把自己打理到一半,冯铮就已经清清爽爽的来到卢斯家里了,帮他缠好了铁链,两人相携朝着县衙走去,自然这路上不会只有他二人,今日当值的捕快们,无论新老都走在了一起。

  卢斯虽然夜盲症还没好,而且这地界该不只他一个夜盲的,但人多,地熟,前头走的做孙班头几个都点着火把,路途又不远,大黑夜里这条路走得倒是不算多困难。

  食谷县的捕快一共是有五十多人,对于一个四千多人的县来说,这些捕快不但不多反而还少了,因为这年月捕快不但要承担公检法的责任,很多情况下,连该是军队的职能他们也要负担起来。

  食谷县的捕快日常情况下,分成了五队。每天白天三队当班,每队十到十二个人,由一个捕头带队,干的是县衙值守、看城门和巡街。夜里还有一队当值。一队轮休,一般休息的就是昨天值夜班的。

  但每年都有两个特殊时期,就是收税和送税的时候。收税时会挑出来一队人专门每天夜里值守,剩下的人全都去忙收税。送税的时候,也是挑出来一队人,专门去送税。这两个时期都是人手最紧张的时期。

  卢斯问过冯铮,为什么县衙不再多找点人。冯铮答曰:“没钱。”

  好有道理……我竟无言以对。就现在这个捕快数量,他们还不能拿到足够的饷银呢。大昱规定捕快的月饷是一两银子,逢年过节还有点米面的福利之类的。但现在他们每个月能有八百钱,就已经算好的。

  因为县衙养捕快和书吏等等朝廷是不拨款的,而是由当地自己出钱。卢斯越想越觉得,他们这胡大人……真是个清官。就这破地方能养五十多个捕快,维持财政支出,神人啊,也真怪不得人家想走。

  带卢斯他们这队的之前说了,也姓孙,孙捕头,且还是最早冯铮介绍给卢斯认识的那几位捕快其中之一——他和孙班头是兄弟,亲的。孙班头叫孙向英,他叫孙向雄。

  “你们俩小子年纪轻,我也不安排太麻烦的事情给你们了,就大门口站着吧。”孙向雄笑呵呵的吩咐完,带着其他人进去了。

  卢斯看着冯铮:“我连累你了吧?”冬天,一大早就站衙门门口,这可不是什么好差事,温度就够冻人的。虽说到里边的工作也多,可不过是日常的打扫、照看犯人(狱卒也只能是捕快兼任)之类的,

  “胡说什么呢?”冯铮瞪了卢斯一眼,“你站到左边去。”

  衙门口这地方风大,左边的风更小一点。卢斯哎一声干脆的答应了,他年岁更小,而且身体也确实不好,之前跟冯铮不客气的多了,没必要在这个时候突然客气。

  两人就在门口当起了门神,其实,他们现在能站在大门后头去,等天气更暖和起来再去前头。但那是人家老鸟干的事情,他们这初来乍到,卢斯又得罪了人,还是老老实实站大门口吧。

  卢斯站在那,膝盖微微弯曲,就当是在这锻炼身体了。

  等到五更过了,卢斯就听背后有人说话:“哟?今天是你们两个孩子在这啊。”

  巧了,来的也是熟人,叶书吏。

  冯铮与卢斯赶紧与叶书吏见礼,口称:“见过叶先生。”叶书吏不过是个书吏,虽然有秀才的功名,却无品级,在这个衙门口,可不能叫他大人,那是害人,但一声先生还是够格的。

  “等会我叫你们进来喝口热茶,可不能不喝啊。”

  “谢过叶先生。”

  叶书吏就进书吏房了,可就是这个两人转身跟叶书吏,然后再转过来,卢斯就看见有人……去拿鸣冤鼓的鼓槌了?!

  “哎!!!你要干嘛?!!”

  鸣冤鼓,就是电视里衙门口摆着的大鼓。冯铮给卢斯讲规矩的时候,头几件事说的就是它!这个鼓,可不是像电视那样,能够随便敲的。虽说只要敲响了,衙门里的官员就得升堂问案,但在那之前,敲鼓的人杖二十。看门的两个捕快,杖十。夜里敲的,杖三十,看门的捕快杖二十。

  这地方的打板子可不像电视里还穿着裤子,而是脱了裤子,直接按在衙门的大门口打,男女都一样。

  卢斯可不想上任第一天就尼玛让人看了自己的屁股和小兄弟!更别提还有正气小哥哥的屁股和小兄弟呢!

  那人正好在冯铮背后,冯铮还没反应过来呢,卢斯就噌一声从他身边窜过去了,速度惊人。

  “要告状递状纸啊,里边有人接的!”是的!告状不用非得敲鼓,递状子等着,才是一般流程,不过……要是非得有二百五要敲鼓,那也没法。按律,捕快禁止阻拦百姓敲鸣冤鼓。